全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于5月31日下午在8号楼2楼会议室召开。会议由总经济师、资产财务处处长段周生主持,各职能部门负责人、研究室行政副主任及课题财务、小卫星、高研院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会议。
段周生指出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、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,各部门要互相协调配合,积极完成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。
资产财务处处长助理李倚剑具体讲解了资产清查工作方案。本次清查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,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、账务清理、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。各部门要按照科沪微所资财字[2016]41号文件清查分工安排,认真开展相关工作。
本次清查外聘的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,财产清查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,分别核实资产盘盈、损失和资金挂账等情况,并应取得相应佐证材料。
科技处、综保处提出清查时间节点安排。各部门和研究室应按照科技处、综保处的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完成实物资产清查工作。
最后,所长特别助理孔朝晖强调,本次资产清查对于摸清“家底”具有重大意义,希望各部门通力合作,密切配合,高效高质完成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。

